柳钢职工医疗互助计划解读,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2022年1月18日,柳钢集团工会下发了关于做好《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疗互助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开始实施柳钢职工医疗互助计划。
为了让广大职工更加了解该计划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计划究竟有哪些条款?
对职工有什么好处呢?
解读→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疗互助计划
问题一:柳钢职工医疗互助计划的目的、意义是什么?
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光荣传统,有效地帮助患病住院的职工减轻因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过大导致的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安心治疗早日康复。
此医疗计划不是普惠,重在救助大重病职工,保住一个家庭的支柱和幸福。宗旨是“献爱心互助互帮,促稳定为企分忧;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该计划由集团工会主办,参与会员互助为主。
问题二:该计划是否有相关政策法律依据?
该计划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开展,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广西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试行办法》(桂工发〔2020〕21号)有关规定。
问题三:柳钢职工医疗互助计划的执行单位是谁?由谁负责监督?
成立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医疗互助计划管理委员会对互助资金进行管理,管委会成员由集团工会、集团办公室、审计法务部、人力资源部、资财部、医养集团等机构相关负责人和部分职工代表组成,集团工会为具体操作、执行的部门。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集团工会权益保障部。该计划的实施和管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等互助费的运作、结算均自觉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
问题四:互助金来自哪里?怎么管理?
互助金来源
职工自愿交纳的互助金。
互助金产生的利息或其他形式的增值所得。
有关单位或个人捐款。
互助金管理
互助金统一存入集团工会指定账户,利息和结余全部并入下年度,原则上以“保本运利”方式运作。资金的预决算和其它重大事项由管委会决定。涉及该计划资金的筹集、支付和标准的调整等重大事项必须经管委会讨论通过;管委会每年召开专题会,对互助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有权根据使用情况做出参与人权益的调整。
问题五:职工怎么参与?
人员范围
与柳钢集团或柳钢股份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在册职工。
缴纳方式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柳钢之家”APP进行互助金10000元缴纳,足额缴纳完互助金后次日即可享受该计划的保障权益。
在1-3月内分三种方式缴费:
一是一次性交款10000元;
二是第一次交款5000元,第二次交款5000元;
三是第一次交款5000元,第二次交款3000元,第三次交款2000元。
职工在交款规定时间内可任选以上三种交款方式之一进行交款,但均须在3月31日前交完10000元互助金。
对于即将退休的职工:1月份退休的须1月31日前交完10000元互助金;2月份退休的须2月28日前交完10000元互助金;3月份退休的须3月31日前交完10000元互助金。
在该计划首次发布之后,每年10月办理新入司职工加入计划手续。
保障期限
终身(除国家政策有调整等因素外)。
问题六:职工是否可以退出该计划?退出该计划的职工互助金如何结算?
已参加该计划的职工,没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出,职工退出该计划后,不再享受该计划医疗补助。
满足以下条件,可办理退出手续
①职工与柳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含集团公司内部调动),退出该计划;
②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选择自愿退出,但退出后不能再加入;
③职工身故的,退出该计划;
④经管委会同意可以退出的其他情况。
退出职工的金额结算
满足以上情况退出时,如职工未领取过补助金,则将其缴纳的互助金本金及该职工退出时上年度结算的人均利息退回,如上年度结算的人均利息为零,则只退回本金。
问题七:参与后怎么享受补助?补助范围及标准是什么?
凡是按规定足额缴纳互助金的职工,即可成为保障对象,享受该计划提供的医疗补助待遇。
补助范围
①参加该计划的职工当年(以自然年度为单位)因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公立医院住院,自付的医疗费(医疗发票上“个人账户”、“现金支付”两项合计数,当年有多次因病住院的可累计计算)达到起步补助基数,即可获得补助金;
②参加该计划的职工当年因重特大疾病外购医药费(通过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外购药品审批及办理《门诊慢性病药店购药证》)个人自付部分费用达到起步补助基数,即可获得补助金。
补助标准
①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补助区间,每个补助区间内每位参与该计划的职工最多可以申报两次。
②对于职工在自然年内有部分时间在职部分时间退休的情况,在退休前(后)产生的医疗费用未达到申请补助基数,按照权重比例计算。
③补助金按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分类分级累加计算,当年每人的补助金封顶500000元,具体补助档次按下表标准执行:
例:某在职职工自付医疗费全年累计为50万元,补助金额可按下表计算:
例:某退休职工自付医疗费全年累计为50万元,补助金额可按下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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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因病,经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后办理内退的职工,其医疗补助按退休职工标准。
⑤参与该计划的职工在调离、身故或其他原因退出后,其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退出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权益并自然消户,相关权益随其个人合同与企业终止或身故而终止。
问题八:参与后发生哪些情况不予以补助?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醉酒、斗殴,主动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造成伤害或身故。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洗牙、牙齿美白、正畸、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保健和修复。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实施视力矫正手术或变性手术。
参与该计划的职工非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整容和矫形手术。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情况,如工伤等。
不在住院收费收据所列项目中的医疗费用。
有伪造或篡改病史资料、付款凭证等各种欺诈行为的。
不能提供该计划要求的申报材料的。
问题九:享受补助、退出计划分别需要什么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是什么?
补助金申请材料
住院补助申请材料:
①提供补助区间内住院病历、加盖医院疾病证明专用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住院出院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住院医疗费用发票;
③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④《补助申请表》;
⑤银行卡(指工商银行)复印件。
住院途中身故的职工,其申请人需补充以下材料:
①医学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复印件;
②关系证明(户口簿)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④银行卡(指工商银行)复印件。
重特大疾病外购医药费申请材料:
①提供补助区间内《柳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外购药品审批表》及《门诊慢性病药店购药证》;
②门诊病历;
③购药发票;
④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⑤《补助申请表》;
⑥银行卡(指工商银行)复印件。
如符合转诊程序的需再提供转诊相关材料。
退出计划申请材料
符合该计划中的4.2.2.1、4.2.2.5条款
①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的复印件;
②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退出金申请表》。
符合该计划中的4.2.2.2、4.2.2.5条款
①退休证明的复印件;
②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退出金申请表》。
符合该计划中的4.2.2.3、4.2.2.5条款
①职工死亡证明(复印件);
②直系亲属证明(户口簿);
③指定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退出金申请表》。
办理程序
①本部的在岗职工将材料上交到所在单位工会,由单位工会对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于每季度末月28日前将材料提交到管委会办公室。
②本部托管单位离岗职工,由单位工会将离岗职工交款信息汇总盖章后上报到管委会办公室,离岗职工自行到管委会办公室申请柳钢职工医疗互助计划金。
③异地职工(包括十一冶集团)将材料上交到所在单位工会,由单位工会对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于每季度末月28日前将材料提交到管委会办公室。
④所有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和身故申请,应最晚于第二年的首季度首月20日前完成申请,超期将不予审批,并视同个人放弃。
⑤参与该计划的职工退出互助金申请应在退出事实发生的下个季度首月20日前完成申请,超期将不予审批,并视同个人放弃。
⑥申报公示:管委会办公室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再完成补助金拨付。
问题十:该计划什么情况下会终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怎么处理?
①根据每年的运行情况,若无法按照该计划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后,应当终止。
②该计划终止和剩余财产清算程序:经管委会表决通过后,提交职工代表团(组)长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决定该计划终止和剩余财产清算相关事宜。
问题十一:对于在广西区内就医和广西区外就医的职工申请柳钢职工医疗互助计划金的,怎么办理补助?
柳州市内就医申请医疗互助计划金
柳州市内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公立医院看病,直接可以申报补助。
广西区内就医申请医疗互助计划金:
①在三级以下的医保定点公立医院看诊→申请到区级医院就诊→必须到医保定点三级公立医院办理转诊手续→由所在医院医师根据门诊病历或住院的实际情况→开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医保办在医保审批系统申报通过方可。
(报销时需要复印《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
②在医保定点三级公立医院看诊→由医院的医师根据门诊病历或住院的实际情况→开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医保办在医保审批系统申报通过方可。
(报销时需要复印《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
广西区外就医申请医疗互助计划金:
区外转诊定点医院:
【南宁: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②广西医科大学直属附属医院(一附院、二附院、附属口腔医院、附属肿瘤医院)。柳州(专科医院):广西龙潭医院(传染性疾病),广西壮族自治区脑科医院(广西龙泉山医院)(精神类疾病)其中的一家医院】→门诊或住院看诊→由医师根据门诊病历或住院实际情况→开具疾病诊断证明,盖章(证明内容必须写有因××原因,需“转外省医院治疗”)→参保地医保局(例如:柳州、防城港、玉林等)经办窗口办理→参保地医保局审核通过后→开具《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职工电话上报单位工会和互助计划管委会报备。(报销时需要提供广西区级指定医保定点公立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和参保地医保局开具的《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转统筹地区外住院证明》扫描原件上交)。
其他有关说明:
①职工因工作需要或因退休后跟随子女在柳州市以外工作或生活的职工,申请住院报销,需在工作地(居住地)医保定点公立医院就医→住院前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局完成备案→治疗费用符合申请医疗互助计划金→职工电话上报单位工会和互助计划管委会报备→申报流程符合医保逐级转诊流程。(参照以上转诊流程 )
②职工因外出旅游发生意外住院,申请住院报销,需在第一时间电话向管委会报备→同时向工作地(居住地)医保局报备→治疗费用符合申请医疗互助计划金→申报流程符合医保逐级转诊流程。(参照上述流程,报销时提供相关住院证明 )
③从市内直接跨到区外住院不予报销,报销必须符合逐级转诊流程,并要向所在单位工会和管委会提前报备。
④以上流程将跟随国家医保政策的调整作出相应调整,具体解释权归管委会。
问题十二:还有什么相关管理措施吗?
①根据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和企业实际及该计划互助金运行情况,该计划经管委会讨论后可做出必要的调整修订。
②管委会有权依据该计划制定具体管理制度。
③该计划每年开展的医疗互助情况需向管委会报告,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
④参加该计划的职工,因病情特殊必须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以外公立医院治疗住院的,由其个人提出申请,经柳钢医院审核,管委会研究同意后可以申请补助。
来源:柳钢集团工会
整理:刘可慧
编辑:辜姝
校对:阎翔
审核:慕明刚 王明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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